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监督检查,严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廉洁高效。实践中,如何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护航乡村产业振兴?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杨光忠 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吴 燕 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巫运康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构建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督
记者:请结合实践谈谈,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采取了哪些举措?
杨光忠:今年以来,我们选取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等小切口,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有力护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工作中,我们聚焦政策落实、项目质效、工作作风、纪法红线、治理效能等内容,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机制,对产业振兴项目开展全流程监督,切实把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常态长效的治理效能。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内部贯通,注重左右衔接,深化上下联动,运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联合督导、提级办理等机制,重点对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招投标程序运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进度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有力推动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监督与基层治理有效融合。
吴燕:针对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我们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提级整治一批问题村社、查清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着力管住人。如查处了永康市象珠镇黄岗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某涉嫌挪用宅基地审批押金等一批典型案件,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已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663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77人,追回资金1245.2万元。推动健全长效机制,着力管住“权”。推动县(市、区)党委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机制,清单化分解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广“联审联签”“民主理财日”等村务监督方法,实现监督看得见、权力管得住。推行数字化监督,着力管住“事”。通过推动数字化改革整体性跃升,打通信息壁垒,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确保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巫运康:我们成立“体验式”监督专班,对广南县单晶硅拉棒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决策、行政审批、要素保障、资金监管、政务服务等环节,开展全程监督,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聚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开展“点题式”监督,着力解决监督重点不聚焦、监督质效不好的问题,对发现项目管理不到位、产业项目带动和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各县(市)党委政府下发督办函,压实主体责任。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乡镇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车间经营不正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不配套等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推动解决表现在村(社区)、责任在乡镇、根源在县级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惠民富民实效。
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关键点、发力点,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行权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记者: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抓住监督着力点,靶向施治?
杨光忠:我们在日常监督和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机动地底数不清、承包费收缴不到位等问题突出,成为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绊脚石。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试点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监督,聚焦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情况,结合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监理验收等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村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等问题,是否存在因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导致项目资金流失、进度受阻等问题,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等问题,是否存在截留冒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以权谋私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不合规合同1891份,收回被侵占土地资源1258.84亩,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2965.45万元,收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161.77万元,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30项。
吴燕:我们在监督中发现,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有的地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存在指导力度、统筹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我们抓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监督检查,真正压实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具体问题、风险隐患,找准监督切入点,深挖背后的责任和作风问题。针对矛盾问题多、信访举报多的村社,开展提级巡察、提级整治,发挥上级监督对同级监督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开展室组地联合监督、片区协作监督、异地交叉监督,强化协同监督,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强、深入不够的问题;推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解决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中决策不民主、行权不规范等问题。
巫运康:我们紧盯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深挖项目背后的责任缺失、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行业主责部门执纪问责力度,对安置房、乡村道路建设等存在偷工减料,以及利用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邀标、议标等特殊政策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的,从严查处背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持续释放震慑效应。乡村振兴项目遍布广大乡村,我们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解决好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发挥好“前哨”作用,优先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将“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融入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全周期管理方式护航项目廉洁高效
记者:下一步,为保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廉洁高效,还有哪些谋划?
杨光忠:要坚持关口前移,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廉洁风险研判,多维度、多方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强化源头防控,防范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廉洁风险。要坚决纠治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问题,形成强大震慑。要坚持固本培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吴燕:要强化监督力量,实行专班化运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统筹领导专项监督工作,同步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强化室组地协作,既两级联动又各自统筹,有力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要找准监督切口,开展常态化检查。组建由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督查组,找准问题切口,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查找问题,督促责任落实。要推动整改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紧扣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责任部门逐一整改、对账销号。
巫运康: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着力。纪委监委要与项目建设单位建立信息互通、随机走访、定期调度等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建设时序进度、研究决策、监督管理、困难问题、卡点堵点等情况,反馈纪委监委形成问题清单移送行业主责部门,并对办理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质。要在堵塞风险漏洞上着力。要落实好《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招投标领域监管、企业失信违法“黑名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抽查核实等制度,推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督机制改革,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如实记录、及时报告,及时敲打提醒。(本报记者 李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