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等作出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中央基层项目招录工作,拓宽乡村基层就业空间,强化服务保障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各地各校如何将相关部署落实落细?跟教育小微一起来看——
挖掘服务空间
拓宽就业岗位
发挥中央基层项目的示范作用,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共同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招录工作。
从发布岗位来看,实际招募规模有所扩大。有21个省份进一步扩大了招募规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多到基层就业和服务的机会。
岗位类型进一步丰富。在做好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传统岗位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大力开发乡村振兴协理员、乡村建设助理员等岗位,更好满足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今年4月,教育部依托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出“乡村振兴专场线上招聘会”,发布岗位信息8829个,涉及生产储备、质量研究员、有机技术合成员等岗位。
乡村振兴协理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各地多举并措,充分挖掘服务乡村振兴的就业岗位——
广东省
今年,广东省开发驻镇帮扶工作队服务岗、农业科技服务岗、农业信息化建设岗、乡村规划服务岗等10大类岗位,面向全国招募派遣约5000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含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专项人员)。目前已招录2022届毕业生2537人。
安徽省
安徽省开发2000个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服务村、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为乡村振兴储备科技人才,同时计划招募3082名2022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任职,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三农”工作。
强化培训培养
提升就业能力
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继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培训8000人次,其中乡村振兴主题培训5000人次。
开展培训、设立重点专硕人才培养项目、共建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各地各高校这样为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支持——
贵州省
贵州省结合省情,围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新时代贵州志愿服务暨西部计划政策等内容,邀请专家为基层项目志愿者开展培训。
山西省
山西省采取在校(在线)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立“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振兴——早地农业绿色发展”等3个校级重点专硕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实施包括“书记帮镇助力团”“专家教授助力团”“研究生助力团”和“本土优秀人才先锋服务队”在内的“三团一队”智力扶贫新模式,选拔优秀硕博研究生等到基层顶岗实践锻炼。近年来,学校43%以上的毕业生扎根西部就业创业。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共建乡村振兴培训学院,依托“荆楚行”等乡村振兴项目、湖北专项“专业学位硕士”试点培养项目,围绕湖北现代乡村治理、美丽乡村规划、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四个方向,提升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经验,近三年累计500余名毕业生扎根农林牧渔行业。
强化服务保障
支持人才发展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对“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中部地区2.4万元、西部地区3万元(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4万元)和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基层就业奖补、生活补贴、定向考录……各地这样为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云南省
云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给予基层就业奖补、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等方面出台了10条具体举措,为毕业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提供保障。
河南省
河南省参与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外,服务期间,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按照每月2500元、每月2600元、每月2700元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并在报考高校研究生、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市场择业等方面给予支持。
重庆市
重庆市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全市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2021-2027年,各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际招募数的90%,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