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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实施一周年给社会带来哪些变化
2017-09-11    来源:长江网
       截止本月1号,慈善法已经落地实施一年,这一年给国内慈善市场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慈善法的出台,是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能够维护国内慈善活动有序进行,接下来看看各界爱心大使是怎样评价慈善法实施这一年所带来的成果。

       慈善法的实施必定会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们一起来倾听社会的声音。

       牛根生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老牛基金会创始人、荣誉会长

       牛根生表示:这一年,《慈善法》是旗帜,人们瞭望它,讨论它,万头攒动,它不是我国慈善的元点,但无疑是一个全民向善的高点。《慈善法》也是导航,记得2004年创立老牛基金会的时候,一开始捐股无门,还得自己“凿一个门”出来,而今天,无论什么样的捐赠几乎都有法可依了;过去做慈善大多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做慈善依托法律更多的是“照着航线摆渡”。相信各位公益同仁在《慈善法》的指引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必将开创中国公益慈善的新时代。

       杨澜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阳光未来艺术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杨澜表示:《慈善法》的实施增进了公众对慈善公益事业的了解与支持,便利了本地慈善机构的注册,加强了行业自律和治理能力。期待加强慈善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行业评估的专业性。

       徐永光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徐永光表示:《慈善法》旨在保障公民参与慈善活动的权益,厘清了慈善的官民分野,这是历史性的进步。《慈善法》的实施,为构建中国慈善法律规范、政府监管、组织善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良好生态环境创造了条件。《慈善法》提出“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鉴于长期以来慈善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慈善乱象纷生,公民参与热情受挫。贯彻《慈善法》,要把慈善文化重建放在优先位置,正本清源,改革创新,跨界合作,重拾信任,弘扬传统,凝聚爱心,以中国特色的慈善文明,促进社会福祉,助力家国同兴。

       刘福清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福清表示:作为我国社会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慈善法》实施一年来,各项配套政策有序出台,改革红利正在逐步向民间释放。慈善行业应把握住制度环境带来的变化,充分激活社会各界的慈善资源,增强慈善行业上下游的分工合作,加强慈善组织的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慈善事业的发展活力和增长后劲。中国慈善联合会作为我国慈善事业的行业性组织,将认真履行《慈善法》所赋予的相关职能,从基层做起,从实事做起,将《慈善法》落到实处。在弘扬慈善文化、推动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对接行业资源,培养行业人才、推动国际交流等方面为行业提供更为精准、更加专业的服务。

       周秉德 北京大鸾翔宇慈善基金会创会会长

       周秉德表示:近些年来,我国的慈善组织总体在不断成熟和进步,但和国外运作相对成熟的慈善组织相比,我们还面临着诸如领域、资源、管理、人才等诸多瓶颈。 《慈善法》的颁布是慈善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影响深远,国内的慈善事业将迎来全新的机遇,进入长足发展的阶段。《慈善法》中涉及到的关于慈善组织定义的明确、慈善内涵的扩大、注册登记程序的简化、慈善公募权的开放、慈善捐赠的抵税结转延时等,无不显示着政府对慈善事业支持的决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慈善组织意识必将不断突破与发展;而随着全社会参与意识和公民意识的提升,人人公益也将变成可能。

       杨胤 轻松筹创始人兼CEO

       杨胤表示:《慈善法》颁布,使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实施这一年以来,传统慈善组织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进一步融合,极大地提升了慈善募捐的效率与公开透明性。去年9月份,我们轻松筹平台也正式成为民政部指定的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一,在《慈善法》的指导下,轻松筹可以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比如阜宁风灾、茂县滑坡、湖南水灾等灾情发生后,我们依法积极与慈善组织进行募捐合作,为急需帮助的困境人群带去了社会关爱与温暖。未来我们轻松筹希望继续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优势,推动慈善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也会坚定不移地将公益做下去,充分激发每个人心中的“善DNA”,让平凡质朴的爱流动起来。

       从上文可以看出慈善法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并且大家都会积极响应慈善法,将用实际行动来温暖更多弱势群体,同时积极推动国内慈善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聂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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