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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访谈录——乡村振兴中的民政担当和作为
2022-03-11    来源:中国社会报

主持:本报记者 雷 耀

访谈嘉宾:

范长林 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

王 艳 河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刘际阳 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东升 山西省大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松 湖南省怀化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光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颖莉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高 艳 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为民政系统推动乡村振兴明确了工作方向。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是根基,更是抓手。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这为民政系统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报今日特邀几位省级民政部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负责人、地市民政局负责人、基层民政干部,请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如何面对机遇挑战精准施策,以及各地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探索和实践。

记者: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现代化被提上重要日程。请您介绍一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当地民政部门是如何立足自身职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

范长林: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乡村治理是着力点、是重要保障。民政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振农民精神风貌等重要任务。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通过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充满活力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能力建设。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关键在人,关键在骨干队伍。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21645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部完成,村“两委”班子结构更加优化。二是聚焦公共服务,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全面强化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三是聚焦治理创新,全面激活乡村治理内在动力。通过丰富议事协商形式、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王艳:立足民政职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硬软件建设并重。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探索加强村级阵地建设有效路径,通过整合、腾挪、出租等方式,引导村级卫生室、便民超市、幸福院、农家书屋、村史馆、健康屋等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聚集,建设集政治引领、教育培训、文化活动、议事协商、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党建综合体,将其打造成农村聚民心感党恩、聚服务强阵地、聚资源谋发展、聚功能惠民众的有效载体。同时,各地还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约出新风尚、约出新气象,“不比厚葬比厚养,不比彩礼比家风”的风气逐渐形成,走出一条以德治为引领的乡村治理新路。

刘际阳:乡村治理在基层治理中占主体地位,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长春民政牢牢把握党赋予民政工作的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突出自治、法治、德治紧密结合,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贯通、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在创新管理、赋能提升、服务发展上求突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三长”联动机制。“三长”队伍达到24.4万人,做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延伸到哪里、城乡“三长”就跟进服务到哪里,打造了基层治理“新名片”,筑牢了乡村振兴“防火墙”,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请问,在这一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张松: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社会号召力,引领和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发挥政治领导的“方向盘”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促进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一心,形成紧密、牢固、和谐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发挥组织群众的“助推器”作用。通过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把群众组织起来,充分挖掘群众需求,摸清基层实际情况,让群众干事创业有奔头、遇到困难有人帮、自身权益有保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三是发挥号召社会的“加油站”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群众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和加油站,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李光:在乡村治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一是为乡村治理培养能手,始终把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放在首位,坚持和健全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充分发挥党建的组织优势,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二是补齐乡村治理中的短板,坚持把整弱建强、提质增效作为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方面,把基层党建的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三是凝聚乡村治理群众力量。乡村治理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凝聚群众的力量,让他们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共同建设美丽新农村。

高艳: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我们立足民政职能,一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治理基础。配合组织部门,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严把“双好双强”标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同时,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换届后“开门一件事”活动,以“一件事”撬动“大干事”,展现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新面貌。另一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在大城县推行村干部绩效考评和村级权力监督管理等相关措施,为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记者: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大家普遍认为需要重构村治主体、促进多元参与,凝心聚力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请问,当地在这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实践?

王东升: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围绕开展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村民改变生活陋习,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全市确定15个省级示范社区,为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树立样板。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全市确定98个行政村为善治示范村,不断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农村建立各类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通过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现代化建设和服务能力。

张松:怀化市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规民约、村(居)“两委”、“互联网+”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四治融合”(德治、自治、法治、智治),逐步形成“让党旗飘起来、让党员干起来、让能人站起来、让群众动起来,让人心聚起来、让服务优起来、让环境好起来、让氛围浓起来”的多元化村(社区)治理新格局。因地制宜,在全市创建“党建+社区”等基层治理试验区8个,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易实施的“怀化经验”。

李光: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激发村民自治意识。依托乡村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诉求表达机制,做到村民出题、村“两委”答题。建立村民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公开决策事项,展示发展成果,提升村民归属感。二是深化村级民主选举。引导符合条件、有服务意愿的村民参与竞选,选出组织信任、群众信赖、公道正派的干部。建立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和上任、离任审计制度,确保村干部清正廉洁。三是深化村民自治创新。培育发展农村老年协会、乡贤委员会、志愿服务队等自治组织,探索乡贤参与村级管理服务形式,开展大学生假期有偿参与村级服务活动,构建齐抓共治新格局。

付颖莉: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面对农村面积占全区75%的实际区情,我们利用“人熟、住近、事清”的优势,建立“三长”联动机制,深化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治安管理、卫生防疫等各方力量全部纳进网格,实现“一格多员”精细治理。通过议事协商,搭建起村民家门口的议事阵地,让“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大家一致认可的行为规范,让文明乡风建设路上谁都不做旁观者。依托“三长”联动机制、议事协商、村规民约等载体的有效结合,实现村民需求更明、参与意识更强、乡村振兴更聚力。

湖南郴州——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尹治国 郭燕雪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民政部门通过开展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和项目库、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社会组织、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等举措,引导动员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坚持党建引领,建立“1234”工作模式。“一个平台”,即建立一个镇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平台;“双重培育”,即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专业能力;“三个孵化”,即孵化党员、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四个着力”,即着力提高组建率、构建新格局、增强实效性、激发新活力。

坚持担当作为,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自身的行业影响力,为乡村发展汇聚能量。如市福建商会在“万企帮万村”活动中,为桂东县5152户贫困户提供入股机会,帮助1.2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市女企业家协会发起“百企联百村”扶贫倡议,发动企业会员点对点助力贫困村脱贫致富。

坚持着眼未来,助力乡村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和专业优势,助推各类人才扎根乡村、赋能乡村。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近三年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256期,培训农村实用科技人才2万余人。市养老行业协会制定养老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

坚持和睦共处,助力文明乡风建设。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重点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等服务,助推乡村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围绕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建设发展等事务,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乡贤参事等活动。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

湖北宜都——村规民约为农村社区治理添活力

姜树林

近年来,湖北省宜都市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注重依法民主,突出务实管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建引领,突出村规民约先进性。坚持党委领导。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全市村规民约制定、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成立村规民约审核备案把关小组;各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组建由村干部、党员、退休教师、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规民约起草工作专班,把准方向,突出民主。强化三治融合。围绕开展“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探索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的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以家庭为单元,实行一户一档,完善家庭文明诚信体系建设。

法治为纲,突出村规民约合法性。主体上,突出村民主体作用,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各村紧紧围绕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村民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记录在册,起草专班反复斟酌,厚植村规民约民意基础。内容上,市、乡、村三级层层把关,形成合法合规、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村规民约。程序上,各村的村规民约,均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并监督落实的程序环节制定实施。

管用为上,突出村规民约实用性。立足实际。各村从实际出发,根据村务管理的不同侧重点,做到“一村一策”。注重实例。市民政局挑选出6个村规民约样本,下发各地参考,并鼓励各村将村级管理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实例,提炼后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实效。各村的村规民约既要便于操作施行,又要利于村民记忆。同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百分制管理,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激励性和约束力,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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