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何为共同富裕?世界上并无公认的标准。国际社会一般认为,当一个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1万美元,即可认定该家庭迈入富裕的门槛;当一个国家85%以上的家庭迈入富裕的门槛时,便可认定该国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当前,我国已经走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目标,还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紧密相关。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江苏省社会学学会日前举办的“共同富裕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上,江苏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成伯清提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全民富裕;不仅是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也包括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要求人人参与、各尽所能、人人享有。
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起来。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卫表示,共同富裕强调了富裕的普惠性、充分性、参与性、渐进性。
成伯清认为,共同富裕与分配问题密切相关,但结构性根源还在于生产过程、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因此,要深化改革,发挥社会主义组织优势和强大的社会动员、宏观调控能力。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施国庆提出,实现共同富裕,要加强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并提升调节的精准度,从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建成橄榄形的、有益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陈友华建议:一是要“做大蛋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解决财富创造的激励机制问题,并促进充分的、高质量就业。二是“分好蛋糕”,在初次分配时,要遵循效率原则,降低税赋,提高劳动者薪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再次分配时,要遵循公平原则,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三是“分享蛋糕”,在第三次分配时,要求企业与个人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实现财富共享。
深化改革 推进城乡融合
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姚兆余提出,要牢牢把握住城乡融合发展的主线,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弊端。具体而言,要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发动城市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点对点实行精准帮扶,建立先富带后富的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休闲、乡村养老,为城市人口向乡村流动提供便利条件;改革农村的要素市场,加快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要素综合配置效率。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农民富裕的必然途径。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韩鹏云表示,要以农民为主体,走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的渐进式农业现代化之路。首先,坚持农民意愿为先的法治理念,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其次,建立农业现代经营的引导机制,提高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精准度。最后,创新土地细碎化整理政策,尊重农民组织合作的首创精神。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后梦婷建议,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农村农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适度延展农村农业生产链,发展与农业相关的新型轻工业;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双向开放新机制;巩固脱贫成效与提升生活品质并举,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巩固美丽乡村建设,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