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这需要做好以下三点。
首先,要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和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包括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充分挖掘我国经济增长的一切潜力。
其次,要保持经济增长与收入增长同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GDP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同步性明显增强,所以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历史性成就。继续保持同步性,就意味着人均GDP的提高可以转化为居民收入的提高。为此,应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份额和劳动报酬份额。同时,也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各种收入差距。
次,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要叠加发力。国际上通常把0.4的基尼系数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基尼系数都有所下降,但这个下降趋势已趋于平缓,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保持在0.46左右。事实上,初次分配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太可能把收入差距降到0.4以下。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经验看,初次分配后的基尼系数大多在0.4以上,有些甚至超过0.5。之所以它们最终的分配结果都在0.4以下,有的甚至能达到0.3以下,是因为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实现了再分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再分配应该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手段。
二是促进和扩大社会性流动。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主要是横向流动,比如农民工从原来务农转移到非农产业,以此进入小城镇、中等城市、大城市、沿海地区。当然,在横向流动中也有纵向流动,比如收入和社会身份的提高,以及职业和岗位提升等。这得益于整体教育水平改善速度非常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校扩招让更多的人接受了更高水平的教育,同时也因为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化迅速,蛋糕做得既大且快。
随着我国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劳动力的流动速度放慢。在这个时候,更应关注社会性流动。如果没有切实的手段,社会性流动容易变成零和博弈,相当于挤一辆公共汽车,你挤上来我就掉下去,这种现象会导致社会凝聚力的下降。中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核心就是加速社会流动。
如果按收入将居民分为五组,从宏观上看,要求每组的收入都不断提高,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谈不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从微观上看,每个家庭的收入也要不断增加,这是过去的一个重要特点,今后要避免出现零和博弈的现象,就意味着不能造成一些家庭的收入改善速度明显慢于其他家庭的情况。从中观上看,很多家庭可以从低收入群体或次低收入群体不断跨入更高的收入组。收入组别的跨越是社会流动的内涵,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在此过程中,主要应该关注脱贫后的农村人口收入提高、进城农民工市民化、让老年人过上中等收入生活等三个重要方面。
三是社会福利全覆盖均等化。
长期以来,特别是2012年以来,制约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主要是供给侧因素,是潜在增长能力。随着人口增长变化,需求侧的制约效应将越来越明显。这意味着,我国需要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既要通过创新驱动保持增长动力,也要学会运用积累起的财富实现增长。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处于1万美元到2.5万美元之间的国家,平均来看政府的社会福利支出从占GDP比重26%一跃而提高到37%。从现在到2035年,中国正处在人均GDP从1万美元提高到2.3万美元的发展阶段,应该遵循一般规律,建立起自身的福利体系。当然,我们也要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并且要有中国特色,从具体国情出发。
因此,在从今以后15年的这个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既要关注供给侧因素,保持潜在增长能力,也要关注需求侧因素,特别是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统领,保障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实现潜在增长率。
(本文由《中国经济评论》杂志社供稿。作者蔡 昉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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