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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实践
2021-10-1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益加速的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已经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各国都在呼吁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变革性转变”。

       经济发展导致的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目前在中国得到了较好解决:森林覆盖率从10%提升到24%,自然保护地覆盖率从3%上升到18%,湿地受保护面积比例从5%提升到50%,大熊猫、雪豹、朱鹮、扬子鳄、麋鹿等濒临灭绝的物种已经得到恢复。总结中国在生物多样性治理方面的变革性转变,可为应对全球生态危机提供参考。

       在意识形态方面,中国树立了“生态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导思想。

       在政府组织架构方面,建立了自然资源部专门负责所有的自然保护地,将过去分散在十几个部门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到一起,实施统一规范管理;正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环境保护部拓展为生态环境部,极大地加强了与生态状况相关的督察和监管。

       中国将生态保护纳入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规划。自2011年开始至今,已经有超过50%的国土空间划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已有800多个县享受到该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中国是第一个制定生态红线规划的国家,生态红线规划为在大尺度范围内整合保护与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新机制。到2020年底,各省区市生态红线已经划定,全国平均25%的国土空间纳入生态红线。该制度维护了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证了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全面限制了有损于脆弱区生态环境的产业扩张;自然保护地是生态红线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覆盖18%陆域,4.1%海域。这些与生态相关的规划通过“一张蓝图绘到底”,得以贯穿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之中。

       在全国各地,大量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包括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湿)、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防护林、恢复湿地和海岸等。1998年大洪水之后,四川省实施了全国第一个禁伐令,对四川省长江上游部分地区天然林实施全面禁伐,随后全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将大量伐木工人转变为护林员,林业企业参与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成功实现了产业的转化。

       建立并不断完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资源环境、森林、湿地、草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构建中。积极参与各类相关的国际公约和项目,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人与生物圈计划》、《拉姆萨尔公约》、《气候变化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迁徙物种公约》等。第十五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之后,中国也将成为未来1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的关键推动者。

       扶持大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际和国内民间组织,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行动提供技术指导,并培养了大量人才。

       中国的生态保护正处于生机勃勃的发展时期,对应于全球生态危机持续加剧的局面,中国在继续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同时,将担当起更多重任,引领、支持、协同尽可能多的国家,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解焱系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马敬能系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顾问)

(责行编辑: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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