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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走向共同富裕
2021-08-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年8月20日,俯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井字镇花山村,硬化后的公路到组到户,持续拓展的交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带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前进方向。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当前,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站在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新起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红线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

  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与西方国家现代化道路的本质区别,也是我们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战略安排。随着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奋斗目标。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走社会主义强国道路,使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打破传统体制束缚,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带领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持续扩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摆脱绝对贫困,经过不懈奋斗打下的坚实基础,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这是我们党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到更重要位置,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信心和底气所在。

  促进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奋斗目标。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准确理解和把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涵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这一重要表述,为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共同富裕内涵、在新征程上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涵盖全体中国人民的全民富裕。从本义上理解,共同富裕包含共同和富裕两个部分。“共同”表示范围或财富占有方式上的规定性,指全体人民的富裕,而不是少数人或者少数地区的富裕;“富裕”是相对于“贫穷”而言的,指全体人民对物质和精神共同享有的满足状态。要在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作出持续有效努力,坚决防止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现象,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在贫富之间出现不可逾越的鸿沟。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裕,而是物质与精神生活统一的全面富裕。共同富裕不单单是物质基础上的丰厚,它涵盖了人民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现和反映美好生活的多领域发展要求的总和,体现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方位质与量的统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没有物质生活上的富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但是,物质财富占有量只是衡量共同富裕重要的但非唯一的指标。只有物质生活的富裕,没有精神生活的充实,显然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条件下的真正富裕。因此,只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切忌不能过度强调物质享受,陷入高福利的陷阱,导致物质主义泛滥。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实现的富裕,而是分阶段全过程促进的全程富裕。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各地区推动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这决定了共同富裕不可能是一个速度和程度,而是分阶段全过程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差别化探索实现共同富裕具体路径,允许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其他地区作出示范。要持续推进共同富裕,杜绝出现一些地区、一些群众今天致富明天返贫现象。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握规律、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逐步解决好共同富裕问题。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同等富裕,而是承认相对差异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共同富裕是在消除贫困、消除两极分化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但绝对不是整齐划一、没有差别,大家生活水平都一样的平均富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由于社会成员个体知识能力等条件限制,个人消费资料占有量上是必然有差别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特征。只有承认共同富裕的差别性、相对性,才能激发社会成员的劳动、创造的积极性,从而为更高层次的富裕准备条件。因此,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特别要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没有发展,没有扎扎实实的发展成果,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高质量发展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也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途径。因此,要一以贯之地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做大社会财富“蛋糕”。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城市融入,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上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曾指出:“分配的问题大得很”“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可以说,在做大“蛋糕”后,不解决好“蛋糕”分配问题,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在新的征程上,要把解决好分配提到更加突出位置,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断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在一个14亿多人口的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历史任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才能完成。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全国“一盘棋”,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东西协调、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共同富裕的格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严防权力与资本勾结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坚决排除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对促进共同富裕的干扰。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共同富裕的理论研究,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智力支持。要教育引导全党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深刻认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解决共同富裕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刘靖北 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8月26日理论周刊第8版)

(责任编辑: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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