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意见》聚焦脱贫地区,明确了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主要原则,部署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真落实,注重夯实基础,确保有效衔接。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为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奠定经济基础。要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换挡升级,使老百姓依托稳健的特色产业,做到眼下能脱贫,将来能致富。大力培养生态农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具体路径,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
夯实体制机制基础。脱贫攻坚的成功,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定点扶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奠定了工作基础和保障。
夯实政策体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意见》强调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同时,从实际出发,对一些重大政策的调整优化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要求。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能够使工作不留空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不断推动政策创新的深度、广度,才能够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我们就一定能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向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