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见习记者史兆琨)为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制度试点成果,积极稳妥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第一、二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8月1日分别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贵州分院开班,这标志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培训全面启动。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公益诉讼培训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强化素能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对培养全流程的专业化公益诉讼办案队伍非常关键。培训的全面启动对于办案人员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立法涵义,严格规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增强监督效果,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专项培训邀请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领导、办案一线业务骨干,以及长期关注、研究公益诉讼的专家学者,从形势介绍、立法解读、办案技巧、推进方法等公益诉讼工作实务方面进行培训。非试点省份的分、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三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骨干等共约500名学员分别参加上述两期培训。
据悉,自7月31日至8月25日,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国家检察官学院将共同组织在河北、山西、黑龙江、贵州等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培训。培训共设7个班次,每期5天时间,培训总人数约1300人。其中,高级班2期、示范班1期、业务骨干班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