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高度评价“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成果。同时,对“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打响了一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迎来了历史性的跨越和巨变。至2019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9348万,到今年底,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将如期全部脱贫,我国将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减贫目标,困扰了我们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历史性得到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下一步,我们要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采取科学务实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最重要的是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做好战略规划和政策机制的有效衔接。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已经编制完成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框架下,因地制宜编制完善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政策措施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有机衔接,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充分体现差异性和实效性,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坚持“四个不摘”,并保持一段时期扶贫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注重政策的普惠性,逐步将到村到户为主的帮扶政策,转向对县域和乡村整体发展的支持推动。持续加强脱贫动态管理和检测,建立返贫风险预警监测机制,防止大面积返贫。因地制宜构建不同区域、不同发展形态和不同发展模式的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性制度体系和差异性政策体系。
其次,还需乘势而上、精准发力,做好扶贫产业提档升级,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的有效衔接。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出路,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强化监管、支持发挥合作社及龙头带动作用,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业融合发展,做好产销对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与农业保险、担保等相结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解决村与村发展不平衡问题。着力补齐现有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短板,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加工与贮藏设施、农贸市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与乡村振兴规划和移民搬迁计划紧密衔接,有重点、分阶段地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最后,要以改革驱动,做好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潜能的大文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围绕宅基地扩权赋能,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抵押等权能,盘活利用好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集体产权功能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完善惠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信用名录,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更优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配置优化和市场深度融合,为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新动能。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