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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新规来了 条条重要!影响千万人
2019-12-31    来源:映象网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映象君看了一下,可谓是条条重要,每一个都影响你我的工作和生活。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中国将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中国将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国将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商投资法是对中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重要完善和创新,是外商投资领域一部新的基础性法律。

外商投资法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基础,重构中国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认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现了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让中国实现更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

外商投资法还有许多其他亮点,如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等。

70个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目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

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

经过本轮调整,医保目录药品结构明显优化。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被调入目录,癌症、罕见病、慢性疾病用药以及儿童用药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药品费用显著降低。通过发挥医保部门“战略购买者”作用,以量换价推动药费大幅下降,多个全球知名的“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保守估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总体上患者个人负担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

新版目录突出了鼓励创新的导向。12个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谈成了8个。这次谈判成功的药品绝大多数都是近年来上市的新药。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施行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重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二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三是规范征地程序;四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密码法施行,全面提升密码工作法治化水平

密码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码法规定,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进口药材将减少审批事项,强化溯源管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对首次进口和非首次进口药材实施分类管理。

《办法》将首次进口药材的审批,委托至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承担的样品检验,也相应调整至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对非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管理进行简化,申请人可直接到口岸或边境口岸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打车费、客运票价将有变化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培训机构不得强制学员消费贷款

《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昨天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

培训机构不得强制、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款。对金融机构贷款办理及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分别按照职责依法实施。

全国事实孤儿将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2019年7月,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事实孤儿保障对象,规范了认定流程,突出了保障重点。这也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制定了落实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事实孤儿将被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意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宜设置公示环节。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港澳台居民明年1月起可参加内地社保

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会保障卡。

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提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

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鼓励、限制、淘汰这些行业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开始施行。

《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

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4个行业;

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 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

映象网综合自人民网、新华网、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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