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12月9日,据《人民日报》报道,从今年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高于16%的省份均下调至16%。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预计,光是这一项降费,2019年全年将为企业减免社保费用超3800亿元。
通过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来减轻企业负担,使其具备轻装前行的条件,为经济运行增添活力,是今年中国经济运行的“主旋律”之一。在这项工作中,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是重要的一环。这一改革与其他方面的减负汇合在一起,大大减轻了中国企业的负担,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社保缴费,是我国养老制度改革后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将社保缴费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职工从工资中支出的部分和由企业支出的部分,这两部分资金由企业统一代扣代缴。在我国养老制度改革之前,职工从企业退休以后,企业仍要向其发放养老金并一直负担到其去世,这既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不利于保障退休职工的利益。改革以后,企业对职工的养老责任通过缴纳社保金的形式来体现,而具体的养老金发放等事宜则由政府建立的专业性社保机构负责,企业因此可以专心于经营。但企业对职工必须行使的养老责任并没有因此被豁免,社保缴费实际上同发放给职工的薪金一样,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合理的劳动力成本。
社保缴费制度建立初期,有的企业对这项改革不理解,出现了拖延甚至拒缴的情况。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随着政府监管的加强,现在这方面情况已经大有好转。但是,社保缴费为什么会被企业看做负担?这主要是因为,由于社保缴费可以免税,前些年,一些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以多缴社保费来避税,有的企业的缴费比例甚至高于20%,而社保机构对此也持欢迎态度。这导致一些省份将缴费比率整体提高,一些效益比较差的企业也只能执行,社保缴费成了这些企业的负担。这种超越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保费,超越了企业承担的合理成本的界线。因此,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律降到16%,这既是为了给企业减负,同时也体现了社保缴费的严肃性。
长期以来,一直有舆论认为,目前职工缴纳的养老费并不是给自己存着,而是被养老机构用于向退休者发放养老金了,一些职工因此对缴纳养老金产生了抵触心理。实际上,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由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金支付,代代相继,形成一种稳定的链式结构,是国际通行的模式。当然,对于中国来说,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正在快速形成,养老金面临“缺口”压力。因此,一方面需要通过财政支持、国有股划拨等手段夯实社保基金,另一方面则仍应保证企业缴足社保资金。而作为职工个人,不能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议论所左右,而应该认识到,积极参与社保,缴足个人应缴资金,既是对现行社保链式结构的支持,也是对将来自己享受养老福利的一种保证。
保证经济的稳定运行,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社保制度的稳定运行,也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有重要的意义。从这一点上看,经济稳增长和强化社保体系是不矛盾的。因此,在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社保体系的可持续性,需要减去的只是部分不合理的支出。除此之外,降低企业负担,还是应该积极降低税收和一些不合理的费用,真正给企业以实惠。(周俊生)
(责任编辑:苏荔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