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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需要绿色引领
2019-11-30    来源:光明日报

       【生态建言】
 

       作者:孙炳彦(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媌姮(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经济师)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由脱贫攻坚战到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需要绿色引领,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绿色应当贯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
 

       脱贫与乡村振兴是一个事物的两个阶段:脱贫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延伸。脱贫可以为贫困地区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创造和获取财富的综合能力以及相应的人力资源。脱贫攻坚的成效将直接决定乡村振兴的模式和质量。乡村振兴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不再另起炉灶,不搞重复建设,尽可能减少资源浪费和发展成本,实现贫困地区的振兴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显然,作为五大要求之一的“生态宜居”是绿色振兴的具体体现。然而,绿色不只表现在生态宜居上,它应当成为乡村振兴的主线,贯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覆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
 

       绿色振兴应突出绿色产业、绿色人居、绿色意识、绿色环境四个支点和绿色政策这个平台。其中,绿色产业是乡村绿色振兴的物质基础。为了向社会提供生态产品,让贫困地区获得“良性造血功能”,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应是绿色产业。绿色人居是绿色振兴的本质要求,它涵盖了生态宜居的全部内容,包括饮用水、垃圾、厕所、村容村貌等。绿色意识是绿色振兴的内力和保障,既反映了以何种道德水准和精神风貌实现振兴,又反映了以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实现振兴,同时还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和绿色振兴的真正效果。绿色环境是绿色振兴的追求和储备。农村美,美在绿水青山、鸟语花香。这种自然生态不应当被掠夺开发,而应是环境优美舒适、生态系统稳定的,这样的生态环境是持续获取“金山银山”的有力储备。绿色政策平台则是对上述四个支点的支持与保证。
 

       协同推进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

       生态脱贫是联系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的基本纽带,并已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为贯彻执行有关指导文件,不少贫困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包括产业绿色化扶贫、绿色生态资源转化扶贫、环境导向型绿色减贫、“绿色+农业”扶贫等多种类型的发展模式。
 

       扶贫攻坚的对象基本上是条件艰苦的贫困地区。为此,《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11项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使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发展条件和生态实惠。
 

       在抓好生态脱贫的同时,还要协同推进两大攻坚战。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就贫困地区而言,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稀少、发展不足,违背自然规律导致的问题大多是生态破坏,是掠夺式开发造成的。因此,随着脱贫步伐加快,必须重视脱贫和振兴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就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脱贫和振兴的过程中,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
 

       可见,实现绿色振兴要协同推进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过程,为乡村振兴筑牢根基,使贫困地区真正脱贫,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
 

       实现绿色振兴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贫困地区致贫原因复杂:有的地理位置偏僻或地处深山老林,生态脆弱,生活生产条件艰苦;有的人口资源环境失衡,人口过多,多年掠夺式开发,陷入“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怪圈不能自拔;还有的受旧有思想、文化等因素制约,虽然具有发展条件却没有发展起来。实现绿色振兴,要区别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找准实现绿色振兴的路径:对于为了“金山银山”而丢了“绿水青山”的贫困地区,应在实施生态修复的同时,以绿色、高质量发展指导生产脱贫;对于资源禀赋差、生态脆弱、环境破坏严重或处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贫困地区,不易开发或不能开发,应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于具有一定资源禀赋,生态环境良好,但属于生态涵养区、保护区范围内的贫困地区,可以考虑实施生态补偿脱贫。
 

       除了上述原因,致贫还有一些共性因素,比如交通、通信等社会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技术落后,科技教育水平低下等。因此,在顶层设计和分类施策时,要分析对当地致贫起主要作用的限制因素,找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的关键;同时,还要顾及当地发展与保护的薄弱环节,分清实现绿色振兴路径的前后顺序、轻重缓急,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具体来讲,在编制绿色振兴规划时,应科学进行产业规划设计,做好生态资源评估,使产业规划设计既符合贫困地区的生态条件,又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纸上谈兵和竭泽而渔。要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视生态空间规划,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适用于贫困地区绿色振兴的环保产业。在规划目标中,还要体现乡村绿色振兴战略要求和分期分批实施的阶段性要求。
 

       在研制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时,应加强对环境的监督管理,包括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的禁限目录,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避免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应完善各种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制定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做好脱贫攻坚和绿色振兴过程中的生态补偿;开展或完善公益林建设与保护、草原生态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生态补偿政策管理办法。此外,还应出台针对绿色振兴的信贷、投资、税收减免等环境经济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有关绿色振兴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30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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