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唐丽霞
10月17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扶贫日,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当前,消除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日可待。贫困人口数量的下降是衡量一个国家减贫成就最为敏感和关键的指标,无论用我国的官方贫困标准还是世界银行的国际标准,我国在减贫方面的成就都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从1981年末到2015年末,中国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了87.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6个百分点;同期全球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32.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9个百分点。2015年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以来,中国每年脱贫人口规模在1000万左右,成为中国减贫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到2018年底,我国贫困人口仅剩下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仅为1.7%。可以说,相较于与贫困斗争的世界各国,中国的成就最为突出。
中国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减贫成效,和中国政府一以贯之的扶贫决心是分不开的。从1980年开始,中国在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就设立了“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每年拿出5亿元,并且要求各个地方财政部门按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的30%-50%安排配套资金,来支持18个省(自治区)的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以及穷困地区的经济发展。1986年,中国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了有针对性的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行动,确定了331个国家级贫困县,对这些贫困县提供财政专项资金扶持;1994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将国家级贫困县的数量扩大到592个;2001年,虽然当时已经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中国政府不仅没有减少扶贫投入,当年还公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虽然没有增加国家贫困县的总体数量,但是要求把东部地区的3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指标全部用到了中西部地区,并考虑到有大量贫困人口生活在非贫困县,全国识别了14.8万个贫困村,涉及到1861个县,扶贫成为一项全国性的工作。2011年,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保持592个国家贫困县的总量不变的同时,在全国划定了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并确定了680个片区县,其中包括440个国家级贫困县,使得2011年以来中国实际上的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数量为832个,中国政府历次调整贫困县的数量和范围,将更多的地域纳入到扶贫的范畴,充分呈现了中国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
此外,中国政府还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同阶段,不断调整我国的贫困标准,经历了低水平生存标准、基本温饱标准到稳定温饱标准的发展阶段。1985年,国家统计局在1984年住户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测算,当时的绝对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206元/年;1997年,国家统计局用世界银行的马丁法对贫困线进行了重新测算,确定了当时我国的贫困线为640元/年;2000年,考虑到我国贫困线标准过于苛刻,将很多贫困人群排挤在政策扶持的门槛之外,于是国家统计局又制定了一条低收入线,即865元/年;到2008年底,中国取消了绝对低贫困线,当年标准为1067元/年,2009年调整为1196元/年,按照这个贫困标准,201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仅为2688万,贫困发生率仅为6.1%。如果按照这样一条基本温饱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依然不能实现稳定脱贫,2011年中国政府又再一次提高了贫困标准,用2300元/年作为当前的贫困标准,比之前的标准提高了80%,用这调整后的贫困标准,测算出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9000多万人,这些贫困人口成为我国近年来扶贫工作的扶持对象。不断调整贫困标准,再一次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对贫困问题的重视。
明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按照当前的扶贫投入和效果,消除现行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已经不是一件难事,从我国政府在过去近40年的扶贫历程来看,打赢脱贫攻坚战绝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将不再投入扶贫,调整贫困标准、提升扶贫目标、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目标,将是未来我国扶贫工作新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