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上线,这则新闻引发舆论关注,两天以来,微博讨论热度不减。通过创新制度,借用大数据,打破信息不对称,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拦在门外”,这一举措令网友点赞叫好,并纷纷留言表示“希望能够将广州做法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
广州创新性的做法值得肯定,而从长计议,下一步,亟需考虑如何实现将广州的数据与其他省市实现对接,进而由点及面,通过顶层设计,建构起层级更高、规模更大的数据库,让涉及教育等特殊行业“心存歹念”的从业人员“不敢为”“不敢想”。
笔者留意到,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已被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由此看,国家相关部门已在行动。通过试点积累经验,进而推而广之。大家期待的“在全国进行推广”亦是“来日可期”。
有刑法专家指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熟人犯罪比例相对较高;二是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犯罪比例相对较高;三是因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数多、时间长。
“欲防微杜渐,忧在未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防”“堵”并重。“防”,旨在面,从制度建设、法律监督等方面预防犯罪;“堵”,重在点。当下,除了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拦在门外”,难度更大且更重要的,仍亟需制定严密措施,对涉及儿童成长岗位的现有人员进行摸底甄别,真正让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素质过硬,德才兼备。
教育领域,我们常常将之视为神圣。不论是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还是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都是在家长的“视线”之外,与自我保护能力尚且不足的未成年人产生联系,他们与学生相比,处于强势地位,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都影响深远。
这些年,侵害学生的案例时有发生,频频通过新闻报道进入公众视野,其中有些行径,令人发指。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949.4万人,加之未列入统计的其他岗位人员,可谓队伍庞大。对于这个特殊行业,任何人都不允许心存侥幸,任何一个万分之一哪怕十万分之一的犯罪,对于受侵害的孩子和家庭而言都是百分之百。在这个层面上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然任重道远。(央广评论员 郑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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