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题:夯实民生保障的根基——民政部积极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推动事业发展
新华社记者罗争光
2018年9月18日,民政部向全国人大代表李莉复函,就她提出的“关于将收入低的重度病残人员纳入低保对象范畴的建议”作出公开答复。
答复中表示,经过开展调研、吸纳代表建议,民政部已于2018年7月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有吸纳、有调研、有落实、有回音,这是民政部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并以此为抓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生动体现。
在民政部官方网站上,像这样给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公开答复的函,从2018年6月初到9月底,陆续公布了100多件。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承办建议提案共557件,所有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据介绍,一年来,民政部将建议提案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转化为制定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出台了一批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部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列为办理重点,邀请5位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赴江苏、浙江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吸纳代表委员建议,报请国务院审议通过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打通难点堵点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激励实施办法等文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除积极落实“关于将收入低的重度病残人员纳入低保对象范畴的建议”外,民政部还针对代表委员建议,出台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的意见;会同财政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社会救助政策资源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针对代表委员建议,民政部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先后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00余个。同时,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各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完成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改革任务,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健全乡镇和村(社区)儿童工作体系;开展全国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推进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做好32万多名孤儿养育工作。
——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顺应代表委员的建议,民政部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提请对有关居委会和村委会任期条款作相应调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决定村委会、居委会的每届任期为5年。此外,还针对代表委员建议,及时研究起草“互联网+社区”有关政策文件,因地制宜推广了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联合发文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不断加强。针对代表委员建议,民政部报请中央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定80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持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查询,及时总结推广阶段性经验做法。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营造了发展民政事业的良好环境。下一步将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创新方式,促进办理工作与民政工作的紧密结合,持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的根基,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
(责任编辑:徐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