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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新规:预防校园性侵
2018-12-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预防校园性侵 教育部又出新规)

 

本报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多种形式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教育部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预防性侵害教育。

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方面,要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同时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

校园安全管理方面,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女生宿舍。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家校双方要及时掌握孩子情况。

学校安全督导检查方面,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责任编辑:车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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