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闻要讯:乡村振兴战略首个五年规划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党的会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好《规划》,对于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从城乡融合发展和优化乡村内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两个方面,明确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的新定位,提出了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新路径和新要求。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二是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延续人与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三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四是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优先任务,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一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遵循,促进乡村生态宜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乡村乡风文明。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四是以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为重点,促进乡村治理有效。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五是以确保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促进乡村生活富裕。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徐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