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记者 韩秉志 )8月23日,民政部召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民政部上半年重点业务工作进展。会上,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陈日发介绍说,今年上半年,通过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在社会救助方面,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33.9万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63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83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5%、13.3%。
“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对象认定方法,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高于国家扶贫标准。”陈日发说。
此外,通过拉网式排查、跨省交叉检查、民政部专项督查等形式,全面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84.3万人,上半年共支出救助供养资金153.7亿元,同比增长19.1%。
陈日发说,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同时,研究完善低保标准制定、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实现科学、动态调整。
1800余个非法社会组织已取缔劝散
陈日发说,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方面,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健全社会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连续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共300余个。据民政部最新统计,各地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
同时,民政部优化调整非营利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和社会组织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继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今年共立项457个,立项资金达到1.79亿元。
陈日发介绍说,目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改革基本完成,脱钩全国性协会商会392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即将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以减轻企业负担。
慈善组织重大财产变动信息需公开
民政部近日公布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发布会上,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健说,对财产活动的监管是对慈善组织监管的重中之重。为配合对慈善组织财产活动的管理,《办法》主要从重要性和关联性两个角度明确了慈善组织财产活动的信息公开要求。
从重要性角度来说,强调三个重大环节,即: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要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财产活动的标准由慈善组织自我决策并向社会公开,让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
从关联性角度来说,强调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等重要关联方,将慈善组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捐赠、资助、共同投资、委托投资、资金往来纳入公开范畴。
“全面公开关联交易,既可以有效防止慈善组织的财产被侵吞、挪用、滥用,又没有限制关联方对慈善组织做贡献,有利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李健说。
李健强调,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督,透明度也应当更高。为此,《办法》从三个方面对具有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提出特别要求:一是要求公布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公布本组织出国(境)的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监督慈善组织是否按照《慈善法》的要求“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二是要求公开募捐活动全过程对外公开,也就是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公开相应内容,满足社会监督需要。三是要求慈善项目至少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进展情况,项目结束后还要做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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