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民政部发布《遴选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
《通知》指出,遴选范围为由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二批拟遴选指定10家左右平台。
《通知》规定了5个遴选条件: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在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未出现因违反慈善法接受执法监察的情形,平台运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平台具有较高的网络响应和风险防范水准;平台能够提供进行远程访问的募捐信息发布、查询、管理等模拟页面,能够满足电脑、平板特别是手机终端的测评要求。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民政部。民政部将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对平台进行远程访问和安全测评。
《通知》指出,民政部将抽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和公开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打分结果和排名,提出第二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提交民政部面向社会公示。对通过公示的平台,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通知》还要求,名单公布后,第二批平台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工作机制,面向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