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一则消息称,近日,一个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北京同梦基金会”的“慈善配捐”项目被指涉嫌诈骗“救命钱”。
近千万救命钱“打水漂”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陆道培血液医院的120名白血病患者及家属,通过所谓“北京同梦基金会”秘书长刘某,用原本治病的钱进行“配捐”的名义,被骗走近千万元。
这意味着不仅被承诺添加返还的钱可能打水漂,本金也血本无归。三河市公安局目前已经查明,“北京同梦基金会”秘书长刘某在互联网宣传自己的事迹,博取当事人的信任,以达到欺骗患者配捐的目的。
据患者及家属讲述,根据刘某的配捐比例,有人投入14万元可在收回本金基础上另外获得9万元的慈善款。
三河市公安部门认为这一案件案情重大,涉及人数众多,且受害人是患有血液病的病人,属于弱势群体,12月3日,刘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涉嫌诈骗进行了网上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困难时更应警惕“伪慈善”
“伪慈善”往往瞄准的就是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群众,这部分群众经济上困乏,又急需资金。在与其他人的比较中,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窘迫更可能让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是被帮扶的对象。
很多“伪慈善”的出现,号称是“友爱互助”,实际是让参与者先掏钱,再许以预期回报。但是,实际上为了利益回报而掏腰包,绝对不是慈善。慈善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背离了这个基本原则,就不是真慈善。
“伪慈善”会营造很多的伪道德高地,只要能麻醉参与者,麻痹围观群众,只想着要赚钱,就不可能变成真慈善。
“助人自助”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使自身的能力得到增长、精神得到愉悦、心灵得到提升。而服务了别人就要求给予报答的,那是交易,是市场行为。如果为了让自己多得回报拉亲朋好友入会的,那就更不是慈善,很容易一不小心还会步入非法传销、庞氏骗局的泥潭。
寻求注册的慈善组织帮助
真慈善不求回报,存在利益交换的低回报也不算真慈善,慈善与利益交换有严格的界限。对此,在法律制度上已经有严格划分。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的主要方式一是捐赠,二是志愿服务;捐赠不能要回报,志愿服务也不应取酬。
慈善服务应当通过慈善组织来进行,慈善组织有专门的登记和监管。没有登记注册不是慈善组织,是“伪慈善”冒用了慈善的名义。
据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并未登记“北京同梦基金会”这样的慈善组织。公众在参与慈善活动时,可以在网上先查证,该组织是否经过登记注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骗取群众财产的伪慈善使用的是个人、企业账户,而不是以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账户。真正的慈善组织都有自己的独立账户。群众在进行捐赠时可以通过账户名称来进行识别。
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慈善法》规定,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一旦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莉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