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 王晓涛
我国积极发展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工作又有重要新进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如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在此前举行的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相关负责人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估算,一台风机一年能为一个村集体增收5万-10万元。
对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关注我国能源发展的人并不陌生。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通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印发的。通过在广大农村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家能源局认为,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是可以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当前我国风电以“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是可以成为推动农村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与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实现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有助于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是可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与当地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开展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从而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风电发展真正惠及“三农”,赋能乡村振兴。
《通知》强调,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宜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搞一窝蜂,不一哄而上。要坚持村企合作、惠民利民,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既促发展,也惠民生。要坚持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通知》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等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总体方案。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实施。各类投资主体与相关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决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
针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组织实施,前述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各方联动。其中,电网企业配合做好方案编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项目并网。他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调查,为了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一些地方对配套电网要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变压器、线路等。不过他强调,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也在得到持续加强。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电网薄弱、供电可能还有问题的地方;二是支撑下一步的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持电动汽车下乡。”前述相关负责人强调,加强农村配套电网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并非只是为了分散式风电或者分布式光伏,也不是单纯为了电动汽车的充电桩,而是能够产生综合效应的,即为了“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动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
(责任编辑: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