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党中央全面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城乡关系特征、遵循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基本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以头号力度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接下来,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县域发展的总抓手,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向纵深推进,奋力打造县镇村现代化建设样板。
以县域发展为抓手,壮大县域综合实力
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县域振兴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县域是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主战场”,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
一是坚持差异化发展。不同县域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各不相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立足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明确发展定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县域制定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以差异化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在不同赛道上争先进位。
二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经济实力是县域振兴的重要基础。针对县域经济总量较小、增长较慢、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的现实困境,要主动谋划优势产业,统筹培育本地产业和承接外部产业转移,壮大工业经济,推进工业入园,建立帮扶协作新机制。目前广东已经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市县两级横向帮扶全覆盖,全面启动百校联百县“双百行动”,县域经济发展进入快速轨道。
三是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县城是推进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布局。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发展。
以城镇提能为载体,强化节点纽带功能
城镇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具有连接城市和农村的节点和纽带作用。建强建好小城镇,有利于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把更多优质资源投入城镇,可以更好地兼顾公共服务资源投入的公平性与效率性,提升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实现乡村公共服务优质化,关键是提升资源投入效益。要以城镇为重要载体,按实际服务人口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完善的服务圈,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
二是建设美丽圩镇。为更好地改善城镇宜居宜业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东实施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推动圩镇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蝶变,引导各地突出岭南特色、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特点,提升美丽圩镇建设的特色化品质化水平。
三是建强多类型典型镇。根据不同镇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条件,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是广东探索城镇建设路径的重要创新。突出发展一批区位优势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未来潜力较大的中心镇,加快专业镇转型升级,培育更多全国经济强镇,分类发展特色产业、科技创新、休闲旅游、历史文化、绿色低碳等特色镇,通过发挥典型镇的标杆示范作用,更好地带动全省乡镇(街道)在不同赛道展现风采。
以城乡融合为方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是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根本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以城乡融合为方向,加大城乡区域统筹力度,联动城镇与乡村协同发展,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一是发展现代乡村产业。在工业化进程中,乡村滞后于城市发展的根源是缺少现代产业支撑,产业现代化水平决定着区域发展水平。要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前提下,通过城乡区域产业协作帮扶,帮助乡村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乡村旅游、数字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建设,关键是加快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改变乡村相对落后面貌。要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抓手,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防汛抗旱等设施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乡村治理关键是从制度层面形成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从精神层面逐渐改变农民相对滞后的观念,促进思想观念革新、科学素养提升和精神面貌改变,推进从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文化气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周仲高,作者系广东省“双百行动”驻吴川市服务队队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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