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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的民生追求更温暖
2017-10-24    来源:安徽日报
       曹显钰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是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两个新观点。“幼有所育”饱含了对少年儿童的倾情关爱,“弱有所扶”则体现了对困难群众的深情关怀。从“幼有所育”到“弱有所扶”,基本覆盖了每个人生命全周期的重要方面,全国超过1个亿的0到6岁儿童、8500万残疾人等群体,都将从中感到温暖。

       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弱有所扶”这个新观点,笔者不禁想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中,与习近平一起到陕西延川县梁家河村插队的知青雷平生、村民武晖两人都讲到的同一个感人故事:村里有个孩子叫灵娃,智力上有缺陷,经常被欺负,灵娃妈妈担心灵娃与新来的知青们可能发生不愉快。但习近平从没对灵娃疾言厉色过,有习近平在,灵娃反而不受别人欺负了。 1993年,习近平第一次从福建回到梁家河看望乡亲们时,灵娃爸爸已经去世,灵娃与妈妈生活十分困难,习近平得知情况后当时就给灵娃妈妈留下500元钱。

       “弱有所扶”,对一名普通人来说,是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对一名共产党员而言,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对一个政党而言,正如习近平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身上,都应当始终闪耀着“弱有所扶”的传统美德,体现着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展现着开拓奉献的榜样力量。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则是工作的发力点与突破点。针对当前民生保障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就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九大报告提出,在过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基础上,分别向“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延伸改善民生,就是告诫全党,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惟希望也,故进取;惟进取也,故日新。”民生无小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改善的显著进步直达每个人的心底。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重千钧。新起点、新征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找准人民对民生需求的新变化,解决好民生出现的新问题,把人民的小事当作大事,从人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为人民服务贯穿到人民生活全过程中,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原标题:“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的民生追求更温暖)

(责任编辑: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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