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强化统筹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强化统筹部署、协同联动和高校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同时,各省级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沟通衔接、分工合作、协同联动,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群体,争取更多岗位、资金、培训、服务等公共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要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另外,通知指出,要强化高校责任。高校是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全力开拓就业渠道
通知要求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提升每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要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不仅如此,在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资源,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留出充足时间。
同时,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此外,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通知强调,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两个100”要求,提升访企拓岗工作实效。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信息。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全国就指委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分行业分区域就业市场建设。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修订完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遴选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办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获取就业机会。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一对一”提供精准就业帮扶。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推进对口开展就业帮扶援助。
通知强调,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破除单一评价导向,推动各地和高校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持续实施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引导高校及时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另外,各地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就业安全稳定。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加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就业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按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大力开展就业总结宣传,推进就业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苏荔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