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5日电 (谢雁冰)中国民政部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
民政部当天发布《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称,为表彰公益慈善领域的先进典型,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经有关方面推荐、评委投票和网络投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决定授予陈剑光等144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
于2005年设立的“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项。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
其中,慈善楷模奖旨在表彰在中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旨在表彰在中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奖旨在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中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捐赠个人奖旨在表彰向中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
慈善楷模奖获得者山东省邹城市钢山街道后八里沟村党委书记宋伟在表彰大会上作为获奖代表发言时讲述了他过去18年的公益之路,他表示收获了巨大幸福和快乐,同时收获了更多精神财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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