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类贫困群体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
2017-02-10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河北省日前决定,在提高全省310万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的基础上,将其他5类贫困群体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

    这5类贫困群体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患者,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河北省将整合各方资源,优化信息系统,简化结算程序,对5类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需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根据规定的相应救助比例由医院垫付,相关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靳彦丽 廖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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