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2017-08-01    来源:央视财经

(央视财经《整点财经》)30号,民政部公布两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标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将于8月1号起实施。

目前中国有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强调,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

募捐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平台为慈善组织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应在页面显著位置上公布慈善组织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根据新规,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募捐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募捐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两项行业标准还要求,募捐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此外,募捐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

同时,新规对募捐平台的评价、监督、退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等,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确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实现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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