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1 来源:公益中国网
公益中国网讯 春节将至,为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庭过上一个安心、温暖的新春佳节,2020年元月16日至19日,由湖南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北湖区检察院与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共同主办,郴州苏仙区检察院、桂阳人民检察院、安仁县检察院、资兴市检察院、嘉禾县检察院、桂东检察院等单位支持下联合开展了“2020年关爱刑事被害人及其困难家庭春节救助+慰问”爱心活动。
近日南方寒气袭人,慰问组与爱心人士一行踏着寒风严冬,朔风凛冽,带着郴州市检察机关和北京博爱妇女慈善基金会及爱心人士的浓浓温情,四天时间行程约600公里,分别在新田县、桂阳县、资兴市、嘉禾县、桂东县、安仁县等地针对刑事受害人困难家庭进行了春节慰问,为他们送去了温暖和关爱。
此次慰问近25位刑事受害人,根据每个刑事被害人困难家庭情况发放了1000元至10000元慰问金,共计十二万元,赶在春节前为刑事被害人家属送上了满满的关怀和春节祝福。
“谢谢你们,这么冷的天还来看望我们,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和爱心人士,每当我看到墙上女儿的奖状,想起死去的女儿就整夜睡不着觉,谢谢你们的关心,是你们检察官和爱心人士的关爱让我有勇气活下去的理由。”这是刑事被害人邬女士含着泪心酸的而激动的说。
在桂阳县莲塘镇走访慰问邬女士家中,了解到她一家特殊情况,她的丈夫、女儿及婆婆是先天性智障,丈夫身体多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全靠邬女士一个人打工来维持家庭。邬女士回想起2016年死去的女儿,自2013年至2015年5月,她两个女儿长期遭受犯罪嫌疑人谢某的性侵。2016年5月15日,小女儿谢兰失踪后被人杀害身亡。2017年3月13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以谢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谢某涉嫌杀害小女儿一案,因事实和证据不足,暂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处理。
邬女士家中五个家庭成员就有三人患病需要照顾,再加之两个女儿被害后,患病的家庭成员病情更加严重,邬女士也受到非常大的打击,身体状况、精神状态每况愈下。邬女士一家因为孩子遭受犯罪侵害,不仅遭受的经济损失无法获得赔偿,更重要的是杀人凶手仍逍遥法外,她和家人承受了巨大压力,大家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希望她早日走出阴霾,对今后的生活要树立信心,把女儿好好抚养成人。
中国民主同盟成员、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会长陈富刚在慰问时介绍,基金会第一次联合检察院机关针对刑事受害人开展慰问活动,以救助+慰问方式为刑事受害人困难家庭解决一点实际问题,为她们送上春节的祝福,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特别是刑事被害人他们不仅仅需要物质的帮助,更需要精神和心灵的救赎,希望他们坚强、自信,战胜目前的困难。
刑事被害人是指因他人犯罪刑事案件而导致,一些严重的刑事案件往往将受害人带来死亡或者残疾和身心受害,导致失去劳动力和家庭贫困及孩子辍学,而被告又无民事赔偿能力,所以需要社会司法救助。近年来,检察院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党为人民谋幸福的一项民心工程,特别是将司法救助工作联合社会力量深度融入精准脱贫攻坚,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救助,让被救助的被害人家属感受到了更多的温暖,彰显了司法和社会人文关怀,真诚传递了司法和社会的温暖。
据了解,北京“博爱”基金会已连续开展10年春节慰问,惠及困难群众2万人次,不忘初心、博爱前行,基金会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检察机关支持。
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迎春、控申科科长李忠卫、市检察院检察官欧阳丽;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涛、控申科科长陈国庆;苏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才、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邹军华、副检察长徐练华;资兴市检察长李雨林;桂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房星,控申科长陈卫东和基金会郴州联络处周明等分别参加了各区县慰问爱心活动。注:(文中涉及刑事受害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徐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