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光:资本应到公共领域找商机
2017-04-09    来源:国际金融报
       今天,公益与商业,非营利与营利,社会组织与商业组织,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免费的商业+收费的公益,这种颠覆式的社会创新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和创新可能性。”



徐永光(资料图)
 
       “商业人士想找商机,公共领域有巨大商机。”作为中国公益创投与社会创新的元老和先锋旗手,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正大力推动公益界与商界联手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巨大市场空间,需商业“狼性”与公益“情怀”融合,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共赢。与他共同推动这场浪潮的,如红杉资本的沈南鹏、峰瑞资本的李丰,也是中国创投界的先锋。可以说,他们共同代表了中国投资模式创新与社会创新融合的最前沿。

       公共领域的巨大商机

       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的企业,被称为社会企业,手段是商业,目的是公益。这正是徐永光近年来一直推动的。

       多年来,徐永光的出发点是,只要推动社会进步,一切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当今世界,无论是‘互联网+’,或是‘+互联网’,无论是公益、商业,还是社会企业,只要它实实在在带来了社会创新,节约了社会资源,解决了社会问题,我们就要欢迎和支持它。它创造了社会价值,同时又赚了钱,分了红,还能让资本流动起来,吸引更多的投资把商业模式做大,让更多的人受益,我们更应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商机。

       据徐永光介绍,到2020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将达8万亿元人民币,是当前市场供给量4500亿的18倍;医疗健康产业规模也是8万亿;民办教育,包括民办大中小学、学前教育、远程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市场规模在3万亿左右;环保产业产值将超过5万亿;普惠金融数万亿;扶贫产业数万亿;有机农业数万亿;残疾人就业数千亿;社区服务数万亿;家政服务数万亿;地方政府公布的PPP项目总金额数万亿元,其中包括大量的公共服务采购。

       “这二三十万亿的社会投资,将刺激数万家,乃至数十万家社会企业的生长,这是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我相信,这也是有良知的民间资本投资的绝好机会。”徐永光说。

       以养老产业为例,“(中国的)养老产业非常落后,目前的市场供给只有市场需求的1/10,90%的需求都无法满足,北京市民政局告诉我,在北京市排队进养老院的老人要排70年,你一出生就得去排队,到70岁才轮到你”。

       养老问题已成社会大难题,公益机构力量不足,而分别注册成企业、公益机构“双轮驱动”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徐永光举例,浙江绿康老年医养院专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2006年成立时是民办非企业的公益模式,8年只有700张床位。2013年吸引社会投资转为社会企业,两三年之内服务扩张了10倍,惠及更多人。规模迅速扩张的原因是,绿康模式非常符合政府为养老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有效供给、满足社会需求的目标,一批共建养老机构委托绿康管理。

       徐永光研究的国际案例也显示,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其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日本的社会责任指数MS-SRI,从1993年建立到2006年的13年间,投资回报率是东京证券交易所平均利润指数的5倍多。在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通常被股票基金经理作为“打败标准普尔500就是打败市场”的标准。但“多米尼社会责任投资400指数”从标普500指数和其他上市公司选择400家遵循社会责任的企业,发现它们收益率远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投资模式的创新

       除了直接的投资收益率,金融机构正把公益投资作为投资模式的创新,甚至改变投资业的结构。

       徐永光介绍,洛克菲勒基金会正在开发一个投资工具,设计让基金会的投资作为社会企业投资的前端,确保社企的社会、环境目标,并由基金会的风险慈善作为天使投资承担投资风险;市场风险投资在后端跟进,以此吸引更大规模的风险资本进入社会投资领域。

       公益为社会创新、商业创新提供了包容试错的创新土壤,正如真爱梦想基金会理事长潘江雪所言,“商业的急功近利有时难以给深度创新提供深层土壤,但公益的包容性恰恰为社会创新提供了允许试错的环境。”

       在徐永光看来,社会企业的秘密是,遵循解决社会问题有效性与可持续性的规则,用商业的手段做公益。

       数十年后的跨界融合的今天,公益与商业更打破了条条框框。“今天,公益与商业,非营利与营利,社会组织与商业组织,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不是那样泾渭分明,更不是水火不容了。免费的商业+收费的公益,这种颠覆式的社会创新,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和创新可能性。”徐永光说。

       争论激烈的是,公益组织转型社会企业后,股东能否分红?会否违背公益性?

       徐永光认为,这是个伪命题。“就我对中国内地社会企业的观察,如果附加‘不分配利润’的标准,社会企业几乎不可能发展。因为其一,这类社会企业只能靠捐款或变相捐款投资,私人资本进不来,股权不能流动,无法吸引私人资本投资,进而无法满足社会和民生需求;其二,这类社会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制、人力资源政策上形同公有制小企业,加上道德捆绑、道德审判,让你无法放开手脚;其三,不分配利润意味着企业财务压力降低,产品成本、价格不真实,削弱了竞争动力和产品品质,许多NPO式社会企业逃避优胜劣汰,活不好,死不掉,长不大”。

       所以,作为公益与商业融合的产物,眼下是公益“先头部队”寻找市场“主力部队”。“先头部队的责任是理念倡导、呼吁号召、试验创新,但力量能力十分有限,社会企业将来的主力,一定是商业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社会企业就是企业,不要贴公益标签,否则非常受限。”徐永光说。(国际金融报记者 陈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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