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国务院扶贫办网站消息,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23日发布公告称,近期,有多起群众来信来访,询问扶贫项目审核(资格)费和扶贫组织机构真伪等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扶贫工作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由贫困县根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围绕突出贫困问题,因地制宜安排使用资金,并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不存在要求贫困户缴纳项目审核或资格认定费用等情况。
二、经核查,国家层面没有“中央精准扶贫办公室”或“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等类似组织机构。
广大群众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及时向当地公安、扶贫等有关部门反映,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