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禾论坛之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公益论坛召开
2017-10-30    来源:公益中国网
    公益中国网讯 10月28日,“农禾论坛·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中国社科院召开,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主办,北京永青农村发展基金会资助。来自政府相关部门、涉农智库、高校、研究院、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涉农咨询机构、NGO组织、媒体等60多家单位参加了此次论坛。

    北京永青农村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陈东梅对本次论坛发表了致辞。

    本次论坛分为“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和“研究报告”三个部分,就我国各地土地流转实施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以研究数据与实践案例相结合,为参会者呈现了多维度的研究,并展开了深入交流。

农禾论坛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中国社科院召开

论坛现场

    政策解读环节,由农业部经管司集体资产管理处余葵处长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做了解读,对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刘守英教授就“农业经营的制度问题”分享了松江模式、崇州模式和塘约模式。从松江家庭农场模式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其中,补贴政策改为奖励政策,鼓励农民好好种地,并有一整套土地保育的奖励制度,谁对土地保护的好,就奖励谁,这使农民开始重视土地保育。懂管理,有制度,有服务体系的专业化,也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返乡务农,让农民的队伍朝年轻化和专业化转变。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也能够保障农民有体面的收入。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廖洪乐研究员对刘守英教授的案例做了补充:“党的十九大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强调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所以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和小农户经营会双轨并行,不能偏废任何一方”。接着廖洪乐研究员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与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做了深入的解析。同时也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做了解读和对比。

    案例分享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总监莫秀根主持。

    河北玉田县刘现庄村党支部白利国书记讲述了一个农民企业家作为村支部书记是如何盘活村里集体资产、带领村民集体致富的故事。

    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永胜新农村新牧区综合发展协会曹国利理事长坚守“念集约经、走生态路、  打有机牌、建新农村”的理念,将由于多年的天然放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沙化的永胜村土地,流转实行集中统一集约化经营,种植牧草、植树造林、涵养水源、绿化荒山、增加收入,对传统产业和生产方式进行革命式改变。

    研究报告环节,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就“土地流转与农业生产方式”项目进行汇报,该项目由行动援助(中国)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刘建进研究员做了“农村的土地流转:农民生计与政策选择方向”研究报告,分析了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趋势以及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的宏观关系。报告指出:土地流转朝超大规模的工商资本和家庭农场的模式转变,将使得普通农户从农业经营获得收入的空间不断被挤压,农业收入较高的地区土地流转率一般也比较高,但过高土地经营规模的农业生产方式并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要乡村振兴,无法依靠家庭农场来实现;需要依托社区性综合性合作组织,把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收益留给社区全体农民而不是外来工商资本。农村有自己的发展空间,可以积累乡村自己的社区资本,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张浩副研究员做了“农地流转的社会与贫困影响”报告。报告中对比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农地流转对村庄和农户有着不同的贫困影响。普通农户的小规模自发流转,以及从中脱颖而出的少部分农户的较具规模的农地流转,受乡村社会规范约束,大体保证了流转双方的权益,有利于村庄和农户增加收入与减少贫困;而农地大规模集中流转,无论流转主体是本土人还是外来工商资本,鲜少有成功案例,都存在较大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对村庄和农户的生计与贫困影响负面。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姜斯栋研究员做了“蒲韩、湘阴等地土地流转的一些情况”报告。政府强力干预的土地流转,会抬高地租,加大风险;没有政府干预,地租价格相对合理。在不同的地区,土地流转率差异很大,初步认为非农收入决定土地流转的比率。流转的动因:租出土地的动因在于务农劳动力的减少和来自土地收入占比的下降;租入土地的动力则出于通过达到种植的“适度规模”,而取得较高的收入。

    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研究员进行了点评。王小鲁提到:土地流转的大背景是中国的城市化和城镇化发展,使得大量的农业人口进入非农产业。但土地流转各地都有自己的经验和实践,不能一刀切。此外,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必须提高,必须合作,但必须是农民的自愿联合和合作,并要体现每家每户的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也进行了点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有两个标准:1、社区的认可;2、适度规模的收入要能达到当地非农收入的水平。

    与会人员对现场各个环节的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顾问杨团对论坛进行了总结:1.在中国改革的红利分配中,农民获利呈下降趋势,而且目前还没有看到止跌的迹象; 2.土地流转的政策需要反思,土地流转的面积目前占中国总的土地流转面积三分之一,如何分析它的动因、如何评价土地流转政策的得失?是对中国振兴乡村发展的战略,现在和未来具有重要的意义的事件。

    论坛的讨论当中还提出了有一定启发性的观点:

    一:各地其实有很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应该在适度规模和如何选择当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这两个核心问题上提高关注;

    二:必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化不是过去那种人民公社式的主体,而是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自主治理的社区性、综合性的这样的新型的乡村合作主体;

    三:如何促进这个乡村合作集体的健康成长,这里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基层工作体制和机制的问题,是乡村的治理的程度问题,他需要政策的引导;但是政策需要远见,需要调研,需要和乡村真正各地的实际发生的这些经验、教训结合起来的分析和评估;

    四:如何解读十九大报告当中提出的新时代;廖洪乐研究员特别提出,如果说中国的第一个三十年和第二个三十年,农业经济的主导方向分别是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话,那么今后的新时代就是新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同台竞技,若最后能形成互补的局面,那就是对中国和世界的莫大贡献。

    农禾之家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可以抛砖引玉,让各界共同为完善一个对国家,对老百姓,都是有利的,而且是可持续的政策努力而奋斗。

(责任编辑:徐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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