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建议积极促进育龄妇女就业
2024-03-07    来源:极目新闻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本次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纷纷提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建议。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教育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健全生育支持政策等,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儿童的关怀,也是实打实的关切,让我备受鼓舞。”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讲解员程星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程星说,作为妇女儿童工作者、红色文化传播者,一定要坚守初心使命,持续弘扬奋斗精神,带着真心真情为妇女儿童做好服务,发挥巾帼力量,宣讲好红色故事、党的好政策、好声音,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党的温暖,用勤劳和智慧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新城镇朱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云英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朱湾村共有2500多人,其中女性1200多人,村两委积极关心帮助妇女姐妹的生产生活,不定期开展劳务工作对接、家庭手工制作等,让她们在家门口就业。日常生活中,通过广场舞、文艺表演等活动丰富她们的精神生活,增进她们的交流交往。对留守儿童,村两委组织“爱心妈妈”进行走访,开展心理抚慰、人身安全教育和慰问帮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梁云英表示,将充分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妇女群众的贴心人,调动农村妇女群众在乡村振兴、家庭生活和良好家风建设方面的独特作用。梁云英建议,要在普法宣传等方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识别并规避可能出现的权益侵害情形,尤其是要强化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网络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

       据了解,湖北省妇联正在全省招募“爱心妈妈”,她们将对留守困难儿童进行学习生活照料、亲情关爱陪伴、家庭教育指导、实际困难帮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心有人抚、难有人帮、成长有守护”。

       发展托育服务帮助女性更好就业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3月7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夏杰在大会发言中建议,发展优质普惠托育服务,积极促进育龄妇女就业,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我们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到,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夏杰说,普惠托育服务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保障妇女享有公平就业机会的法律政策日益健全,在制定实施促进妇女生育和就业平衡的积极措施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在营造支持生育的良好环境方面还需进一步着力。

       对此,夏杰建议,大力发展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育龄妇女就业,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加大公立托育服务机构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使广大婴幼儿家庭享受到“托得起、托得到、托得好”的照护服务。

       进一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性别平等就业的规定,在招工招聘中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充分发挥生育保险保障作用,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再就业信息和指导、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工作方式等,帮助生育妇女重返职场。鼓励用人单位、社区等设立“亲职岗”,提供灵活弹性的工作岗位。

       广泛宣传父母育儿假等生育支持政策,将生育友好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责任范围,对创建生育和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用人单位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倡导夫妻共担、父母共育的育儿理念,并付诸实际。

(责任编辑:苏荔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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