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峰:建立以维护公众健康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2017-10-16    来源:人民政协报

人民政协报(记者高志民)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农工党中央联合调研组10日至13日赴云南昆明、会泽等地开展“环境与健康制度的法治保障”专题调研。在13日举行的调研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强调,要推动建立以维护公众健康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在环境标准制定、环境监测指标设置、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方面体现保障公众健康的需要,提高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刘晓峰指出,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怎么解决问题上,应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尽量做未雨绸缪的事,少做亡羊补牢的事。

“防止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对政府是必须承担的义务,对环境管理者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对生产经营者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底线。”刘晓峰指出,环境污染影响人民健康问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程度,需要立即行动。环境保护应优先考虑公众健康,建立以健康风险防范为主的环境管理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直接体现。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如何在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解决好环境与健康问题,将是人类发展史上新的伟大探索和实践,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刘晓峰强调,做好环境与健康工作,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等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推动完善国家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环境与健康相关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加快建立环境与健康基准、标准体系,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风险评估。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倡导全社会支持环境与健康工作。

 
(责任编辑:聂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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