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以下称“爱佑未来”)公布了“一元画”项目善款使用计划,其中高达127万元的行政管理费用遭到网友质疑。“爱佑未来”有关人士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回应称,基金会所有做法均符合《慈善法》规定。
号称只需1元钱就能购买患有自闭症、精神障碍等人群的画作作为手机屏保……8月29日,由上海艺途公益基金会在腾讯公益平台发起的公益项目“用艺术点亮生命”刷屏朋友圈,短短7个小时该项目1500万元的募捐款项就已满额。
该机构公布的善款使用计划
这笔善款将去向何处?9月4日,该项目善款接受方、具备公募资格的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公布了1500万元善款使用计划。按照计划,大部分善款将由项目发起方、执行方上海艺途无障碍工作室用于精智障人群的艺术疗愈。其中,机构运营成本、行政财务人员、基金会办公分摊等行政管理费用预计为127万余元,占全部善款金额的8.5%。
超百万的行政费用支出合理吗?9月4日下午,封面新闻就此致电“爱佑未来”,基金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所有的做法和执行方案都是依照《慈善法》去做的。”
“做慈善显然是有成本的,包括人力、行政费用等,目前来看没有超过法定比例。”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钟兰安律师告诉封面新闻,按照我国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不过,善款的实际使用者——上海艺途无障碍工作室被指并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对此,《慈善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制定。封面新闻查询发现,2016年8月民政部曾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但截至目前尚未出台。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朱巍认为,此种情况下应按照《慈善法》目前规定的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按照比例来看,127万元的行政管理费用应当没有超过《慈善法》的规定。”
钟兰安同时提醒,《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行政项目支出是否真的合理、必要,慈善组织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的监督。”